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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本所担任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人民币债发行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郭磊明、宋阳律师受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2011年度人民币债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本期发行人民币债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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