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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徐寿春律师受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

4月16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律师实务部分)聘任仪式暨师生座谈会,本所合伙人徐寿春律师受聘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以及二十余位来自各大律师事务所、公司的知名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聘任仪式结束后,徐寿春律师作为校友,与现场的老师和同学进行了亲切交谈,并对学生的法律实务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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